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监测及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经公司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现有注册资本金30.8亿元,占地246.8公顷,在职员工3500余人,由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成立于2010年9月29日,是2008年汶川地震灾后,为支持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而成立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建材,具有年产300万吨钢的综合生产能力。为了适应国家和地方日趋严格的节能环保要求,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拟对现有烧结机头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进行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对能源利用进行升级改造,实施2×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和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2×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治理工艺技术,设计排放标准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NOX≤50mg/ Nm3、SO2≤35mg/ Nm3、颗粒物≤10mg/ Nm3、二噁英≤0.5 ngTEQ/Nm3。主要建设内容有:烟气系统、吸附系统、解析系统、活性炭输送系统等,辅助设施包括:活性炭卸料存贮系统、热风炉系统、除尘系统、供氨系统、硫酸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是为了高效利用钢厂富余煤气,对现有煤气发电系统能力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煤气发电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煤气零放散,减少环境污染。具体建设内容有:1×26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1×80MW中间一次再热凝气式汽轮机+1×8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对公司2×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开展环境监测及环评工作,配合我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政府环保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且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环评监测或咨询服务;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持有与相应机构签订的有效合作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记录截图。
三、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5月4日下午17时前(报名截止日期),在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预报名系统上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信息中的(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须确保填写无误,同时须将“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压缩后上传至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于报名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将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五、开标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
六、开标地点: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
联 系 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0916-228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