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经公司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是为了高效利用钢厂富余煤气,对现有煤气发电系统能力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煤气发电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煤气零放散,减少环境污染。建设规模如下:1×260t/h超高温亚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气锅炉+1×80MW超高温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x8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厂区红线内的生产系统和生产辅助系统的工艺、土建、设备,设计、供货、施工建设、设备调试及一年承运。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一年承运的工程,投标方承包范围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含初设)、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试运行、人员培训与服务、完成性能考核、保修等EPC总承包。一年承运包括保运保修,汽机、锅炉、电气、热工仪表自动化、水工专业每班配置1名保运人员。
投标方协助发包方获取有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部门、供电局)的各种必要批文, 但不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或具备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会员证书(主要业务服务范围须包含压缩空气系统节能优化运行技术);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有效证明资料;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2)投标时须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据的资金及资信情况证明;
(3)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综合)或具有类似同等资质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5月21日下午17时前(报名截止日期),在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预报名系统上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信息中的(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须确保填写无误,同时须将“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压缩后上传至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于报名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将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五、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
联 系 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0916-2288298